目前,我军的军衔制设置有10个衔级,即少尉、中尉、上尉、少校、中校、上校、大校、少将、中将、上将。
1、少尉——正排职(技术职务14级)。
2、中尉——副连职、正连职(技术职务13级、12级)。
3、上尉——正连职、副营职(技术职务12级、11级)。
4、少校——副营职、正营职(技术职务11级、10级)。
5、中校——正营职、副团职(技术职务10级、9级)。
6、上校——正团职、副旅职、正旅职、副师职(技术职务9级、8级)。
7、大校——正旅职、副师职、正师职、副军职(技术职务7级、6级、5级)。
8、少将——副军职、正军职、战区副职(技术职务5级、4级)。
9、中将——战区副职、战区正职。
10、上将——战区正军职、军委委员、军委副主席。
扩展资料:
军衔在15-16世纪产生于西欧一些国家,习惯上称为西欧式军衔,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军人的职务、军事素养和业务素养、资历贡献以及军兵种或勤务区分,授予军人的一种衔称。
军衔代表军人级别,它将军人的荣誉称号、待遇水平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,兼有增强军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,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,加强军队诸军兵种之间指挥、管理和保障的协同,及便于进行国际交往的作用。
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研究员、军衔研究专家徐平认为,军衔制可以明确军中指挥关系、责任和相互关系,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。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—军衔